關於體育課成績的考核辦法和規定
2020-06-30 發布🚹:[意昂4体育]吳世超
1、嚴格執行校教務處製定的有關規定。
2⛵️、每學期末均要以百分製形式評定出學生成績。
3👱🏻♂️、一、二學年體育課考核內容及所占比例如下➗:理論10 %;實踐50%;體質健康測試2 0%;學習態度20%;
4、三、四學年成績評定以選修課成績為準。
5、實行教考分離製度,由教研室統一安排考試時間和監考人員。
6🙌🏽、對無體育成績和不及格的學生🫎,由教務處通知安排重修🙇♀️。
7、曠課在其總評成績中扣20分/次🚶♀️➡️,病假扣2分,事假扣5分/次,遲到扣1分,早退扣10分/次,無論任何理由🐲,對缺課達到三分之一或以上的學生不予評定成績💭,並要在成績報告單上註明原因🦹🏼♀️。
8、對因病等原因需補考的學生,經教務意昂4同意由教研室負責安排補考教師🙍🏽♀️。
9、對缺少任何一項考核內容的學生不予評定成績,並寫明所缺內容𓀄🥬,以備查證。
10、教師要按照部定考核內容、方法👩🏼🚒、標準🦹🏼,嚴格🏊🏻♂️、認真⛎、公正、準確地進行考核和評定成績,杜絕“人情分”。